全省車改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昨日記者從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目前全省109家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封存停駛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封存車輛將面向社會公開拍賣,今后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據測算,車改后全省每年將比改革前節省支出約7%。 10月30日上午10時,在金牛小區3號門旁停車場內,省委辦公廳封存停駛車輛整齊停放在內。據了解,省委辦公廳共有190多輛公務用車,此次封存110余輛,僅留用70余輛公車,60名司勤人員將通過退休、轉崗等方式安置;省旅發委此次封存車輛28輛,保留車輛3輛,9名司勤人員保留3人;省發改委含省滇中引水管理局共封存公車47輛;省質監局系統內參改單位共封存車輛52輛…… 據悉,本輪車改以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并適度補貼交通費用為原則,其中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削減幅度最大,超過70%。改革后,全省整體和省本級公務用車總支出均將比改革前降低約7%。 公車封存后,公務員的公務出行該如何保障呢?省質監局副調研員李文學介紹,該局10月23日封停公車以來,大家通過公交、出租車、騎自行車等方式解決公務出行。省質監局屬于不能配備執法用車但在實際工作中確實擔負執法任務的部門,今后執法將通過使用綜合執法用車平臺車輛予以保障。 按照規定,省級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的范圍是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等5城區的公務出行,普通公務出行方式實行社會化提供,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可以乘坐公交、地鐵,也可以乘坐出租車、開私家車,而留用的公車將實現駕駛員及車輛的集中管理。 按照《云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中規定的時間表,我省將力爭2015年12月底完成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6年1月底完成州市級改革;2016年3月底完成縣市區、鄉鎮(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按照駐在地進度推進。2016年完成全省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云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