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楊洪程) 日前,維西縣永春鄉出臺并落實《環境綜合整治交叉考核辦法》,進一步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創建干凈、整潔、規范、有序、文明優美的生態環境、居住環境、政務環境和旅游環境。 《辦法》對考核對象、考核主體、考核原則、考核標準、考核方法、考核結果的應用等作出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環境綜合整治考核工作按照永春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由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鄉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全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檢查評比。考核結果報鄉黨委、政府審定。 考核采取交叉檢查、全面考核、重點抽查、專項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月由鄉紀委、鄉環境綜合整治小組辦公室、鄉督查組組織1次考核的方式進行,并按月通報情況各村實行交叉檢查方式,每月進行一次不定期檢查,檢查組由鄉紀委、鄉環境綜合整治小組辦公室、各村“兩委”共同組成。各村在做好環境綜合整治各項工作的基礎上,于每月25日前將自查報告送鄉環境綜合整治小組辦公室,鄉督查領導小組進行實地考核和評價,并將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該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90-100分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60(含60分)-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