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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央金拉姆)近年來,全州各級政府、林業部門、森林公安機關嚴格執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我州森林火災次數和受災面積有所下降。2013年至2015年,全州發生森林火災案件86起,其中,破獲刑事案件9起,查處林政案件77起。 據了解,在破獲的9起刑事案件中野外違規用火情況較為突出,其中,燒荒燒炭引起的有3起,占刑事案件總數的33.33%;電線引起及小孩玩火引起的各1起,各占刑事案件總數的11.11%;其他違規用火的4起,刑事案件總數的44.44%。在查處的77起林政案件中,較為突出的仍然是野外違規用火,其中,取暖做飯引起的49起,占行政案件總數的63.64%;電線引起的18起,占行政案件總數的23.38%;野外吸煙引起的4起,占行政案件總數的5.2%;上墳燒紙引起的3起,占行政案件總數的3.9%;燒荒燒炭的2起,占行政案件總數的2.6%;小孩玩火引起的1起,占行政案件總數的1.3%。 在防火期內,全州各級政府、林業部門、森林公安機關嚴格實行封山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林區、林緣周邊用火,并在重點入山路口增設檢查站,嚴禁一切火源進去林區,加大巡山護林力度,特別是嚴格執行五個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對農事等生產性用火,實行嚴格的申報、審批、監燒制度,由批準單位全面落實監督措施;對野炊、吸煙等野外用火,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對上墳燒香燒紙行為,積極倡導文秘報告祭奠,制止隨意亂燒亂點的不良行為;對癡、呆、聾、啞和兒童等特殊人員,落實監護人責任制,嚴防玩火、失火引起森林火災;對重點林區、重點部位和高山險區,定期不定期進行火險隱患排查。3年來,野外火源管控得到了一定遏制,我州森林火災次數和受災面積有所下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