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陳義) 近年來,香格里拉市積極探索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最終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 該市發揮黨委、政府、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促進國家力量與社會力量,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政府、社會組織與公民的協同治理,實現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相互補充,政府管理力量同社會調節力量相互推動,政府調控機制同社會協調機制相互聯合。各級政府和領導干部樹立法治思維,堅持運用法律作為社會治理的基礎,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把依法治國落在實處。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道德手段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結合的綜合性社會管理方式,依法管理、綜合施策,形成在道德精神統領下權治、法治、德治相統一的治理體系,合理規劃,實現社會管理科學化、完善制度,實現社會管理規范化、依法行政,實現社會管理法治化。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關口前移,把社會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而不是停留在應急性、滅火式的管理上。改變重事后處置、輕源頭管理的思想,增強危機意識,從“捂、推、拖”的方式向“抓早、抓小、抓苗頭”的方式轉變。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以民生為先,服務為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凝聚民心民力,強化服務意識,寓管理于服務之中,不斷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