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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審批效率將總體提速50%以上 為深入推進我省“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大力改善營商環境,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目標、職責和要求。 《通知》明確,要通過采取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推進行政審批制度綜合改革,使現有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流程和環節、審批條件和申報材料壓縮1/3以上、審批效率總體提速50%以上,初步建立“精簡、規范、優質、高效”的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升政府現代治理能力,促進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潔行政、陽光行政。 昭通市、玉溪市、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省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等25個地區和部門被列入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名單,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滇中新區、瑞麗和勐臘(磨憨)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被列入行政審批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名單。 《意見》提出,試點地區和部門要對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全面徹底梳理和規范,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各類培訓、年審年檢、收費等項目一律取消,編制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推進行政審批要素、流程和裁量標準化;積極探索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各要素、流程和環節,提高審批質量和效率;積極探索“多項合一”和“多證合一”,建立個人和法人及其他組織電子證照數據庫,實現互聯互通共享;探索建立審慎監管制度,推行“告知+承諾”辦理模式,清理違反市場公平競爭的審批要素,凡不符合市場準入和退出標準的,一律不得實施。 《意見》強調,試點地區要加強領導,責任到人,積極引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加強統籌指導和督促檢查,做好輿論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記者 段曉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