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要求,今年8月,云南省環境保護廳在全省啟動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昨日,省環保廳對省內11家垃圾焚燒發電廠、1家垃圾焚燒廠進行了約談,對5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通報處罰。被處罰的企業中,普遍存在污染防治設施未按環評要求建設,在線監測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放等情況。 據了解,我省目前共有13個垃圾焚燒發電廠,其中建成運行的有7個,在建的有6個。此次專項檢查中發現,有5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7家企業存在一定的環境問題。此次通報的5家企業包括(呈貢)昆明豐德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大理三峰再生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昆明三峰再生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曲靖云能投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澂江縣新源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限責任公司(垃圾焚燒廠)。 其中,(呈貢)昆明豐德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存在臭氣處理設施未全部建成完善、未按國家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洗渣廢水無回收設施,造成部分爐渣流失等問題;昆明三峰再生能源發電有限公司2016年在線監測數據SO2超標53次,未向環保部門報告,部分月度顆粒物監測超標;而違法行為最多的澂江縣新源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限責任公司則存在焚燒爐爐膛溫度未達標、滲濾液排入外環境、SO2及CO大量超標、未開展重金屬類污染物監測、以及生產設施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等。 據悉,針對以上違法行為,將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罰款處理,并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將停產整治。 值得注意的是,昆明5個垃圾焚燒發電廠有4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環境違法行為。云南省環境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此次約談的2家企業,此前就曾對東郊和西郊兩家垃圾焚燒發電廠分別處以90萬元和60萬元的罰款。(云南信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