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于今日公布了全州兩級法院首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40名。同時將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進行錄入,并把進入“黑名單”的“老賴”的相關信息通報給銀行、房地產管理等多個擔有審核政府采購、融資信貸、政府扶持、招標投標等職能的部門和單位,通過與各部門聯動,不定時查詢被執行人的信用卡等消費行為記錄,限制被執行人出境、乘坐飛機、高鐵或睡軟臥等高消費行為,以及采取罰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責任等強制措施。該40名“老賴”所涉單筆欠款最低為5000元,最高則達到了1364萬元。州法院還通過州級媒體,在報紙、網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機APP公眾平臺同步對上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公示。 001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9號 被執行人:和正平 性別:男 年齡:44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7204081514 執行依據文號:(2015)云高刑終字第733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45702.07元。 002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9號 被執行人:楊萬騰 性別:男 年齡:36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8011200550 執行依據文號:(2015)云高刑終字第733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67277.07元。 003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9號 被執行人:趙家興 性別:男 年齡:45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7102250516 執行依據文號:(2015)云高刑終字第733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67277.07元。 004 執行案號:(2014)迪法執字第21號 被執行人:楊才銀 性別:男 年齡:49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10225196703202553 執行依據文號:(2013)香民初字第18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才銀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支付原告工程款183203.00元。 005 執行案號:(2014)迪法執字第21號 被執行人:張明學 性別:男 年齡:53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12923196303036637 執行依據文號:(2013)香民初字第18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張明學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支付原告工程款183203.00元。 006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7號 被執行人:陳平 性別:男 年齡:50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10522196605053010 執行依據文號:(2015)云高民三終字第13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償還原告借款1364萬元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007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7號 被執行人:陳坤明 性別:男 年齡:48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10522196801213018 執行依據文號:(2015)云高民三終字第13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償還原告借款1364萬元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008 執行案號:(2013)迪法執字第10號 被執行人:高建益 性別:男 年齡:53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330323196308093915 執行依據文號:(2013)云高民一終字第47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高建益償還原告借款本息1208800.00元。 009 執行案號:(2014)迪法執字第5號 被執行人:楊紅生 性別:男 年齡:49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1196605030016 執行依據文號:(2013)香民初字第50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紅生支付給原告欠款共計819000.00元。 010 執行案號:(2014)迪法執字第16號 被執行人:芮穎培 性別:男 年齡:50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222196310213910 執行依據文號:(2013)迪民初字第31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芮穎培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1500000.00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幣200000.00元。 011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10號 被執行人:瀘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204879344 法定代表人姓名:梁偉 執行依據文號:(2016)云民終5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瀘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783417.00元及退還履約保證金500000.00元,合計5283417.00元。 012 執行案號:(2014)迪法執字第11號 被執行人:香格里拉縣金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560078009 法定代表人姓名:楊景麗 執行依據文號:(2014)云高民二終字第190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香格里拉縣金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退還房費2404703.00元。 013 執行案號:(2015)迪執字第1號 被執行人:維西傈水融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069822133 法定代表人姓名:寸經琨 執行依據文號:(2014)迪民初字第10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被告維西僳水融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支付原告1964000.00元。 014 執行案號:(2016)云34執3號 被執行人:維西魏氏實業開發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059464598 ?法定代表人姓名:魏新昊 執行依據文號:(2015)云高民一終字第36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維西魏氏實業開發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支付原告工程款197324.60元及2014年3月1日起至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期間的利息。 015 執行案號:(2015)迪執字第4號 被執行人:廣西卓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788428853 法定代表人姓名:伍文生 執行依據文號:(2014)云高民終字第216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廣西卓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貨款2241263.47元。 016 執行案號:(2015)迪執字第5號 被執行人:廣西卓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788428853 法定代表人姓名:伍文生 執行依據文號:(2014)云高民終字第217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廣西卓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貨款2201552.70元。 017 執行案號:(2015)迪執字第6號 被執行人:廣西卓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組織機構代碼 證件號碼:788428853 法定代表人姓名:伍文生 執行依據文號:(2014)云高民終字第21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由廣西卓爾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貨款2779150.38元。 018 執行案號:(2015)維執字第52號 被執行人:和素軍 性別:男 年齡:40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7609110731 執行依據文號:(2015)維民初字第5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和素軍應償還申請人欠款220000.00元。 019 執行案號:(2015)維執字第53號 被執行人:和建樹 性別:男 年齡:25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910203031X 執行依據文號:(2015)維民初字第5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和建樹應償還申請人欠款8200.00元。 020 執行案號:(2015)維執字第66號 被執行人:趙智光 性別:男 年齡:52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6405120554 執行依據文號:(2015)維民初字第5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趙智光應償還申請人欠款45000.00元。 021 執行案號:(2015)維執字第77號 被執行人:和巍鶴 性別:男 年齡:27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8903041911 執行依據文號:(2015)維民初字第12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和巍鶴應償還申請人欠款112950.00元。 022 執行案號:(2016)云3423執11號 被執行人:錢永東 性別:男 年齡:42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7405180316 執行依據文號:(2015)維民初字第24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錢永東應償還申請人欠款30000.00元。 023 執行案號:(2014)維執字第81號 被執行人:張樹琴 性別:女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6507090062 執行依據文號:(2014)維民督字第16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張樹琴應償還申請人欠款30190.00元。 024 執行案號:(2016)云3423執11號 被執行人:馬福華 性別:男 年齡:29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019870802135X 執行依據文號:(2015)維民初字第280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維西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馬福華應償還申請人欠款136400.00元。 025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1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3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16850.00元。 026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2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8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12200.00元。 027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3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5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12690.00元。 028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4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7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12690.00元。 029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5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6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20000.00元。 030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6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5500.00元。 031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47號 被執行人:楊枝俊 性別:男 年齡:5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32196510070512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民初字第194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楊枝俊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所欠勞務款40410.00元。 032 執行案號:(2016)云3422執63號 被執行人:李育文 性別:男 年齡:33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2925198312220335 執行依據文號:(2015)德刑初字第65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德欽縣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人李育文賠償被害人人身損害賠償金共計45000.00元。 033 執行案號:(2015)香執字39號 被執行人:浦會燦 性別:男 年齡:47歲 證件類型: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3196910070332 執行依據:(2015)香民督字第14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浦會燦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申請人人民幣90000.00元。 034 執行案號:(2015)香執字24號 被執行人:夏天風 性別:女 年齡:25歲 證件類型:身份證 證件號碼:50022519910225568 執行依據:(2013)香民初字第224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夏天風賠償原告人民幣111259.00元。 035 執行案號:(2015)香執字84號 被執行人:魏國杰 性別:男 年齡:38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41272519780710823 執行依據:(2014)香民初字第15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魏國杰賠償原告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64367.00元。 036 執行案號:(2015)香執字132號 被執行人:魯茸定主 性別:男 年齡:41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1197507250511 執行依據:(2013)香民初字第240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魯茸定主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返還原告辦理稅務發票的費用人民幣130000.00元。 037 執行案號:(2015)香執字54號 被執行人:李瓊英 性別:女 年齡:46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119700517052X 執行依據:(2013)香民初字第54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李瓊英償還原告人民幣63880.44元及利息。 038 執行案號:(2016)云3401執35號 被執行人:彭儒杰 性別:男 年齡:27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13821198911291836 執行依據:(2013)香刑初字第49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彭儒杰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5000.00元。 039 執行案號:(2014)香執字74號 被執行人:李福軍 性別:男 年齡:47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21040319690201213X 執行依據:(2014)迪民終字第31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李福軍于判決生效后二十日內退還原告房租及違約金共計38047.50元。 040 執行案號:(2015)香執字142號 被執行人:七林那杰 性別:男 年齡:29歲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533421198704120315 執行依據:(2015)香民初字第167號 執行依據制作單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七林那杰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歸還原告本金5000.00元及實際歸還本金之日止的利息。 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什么叫“失信人” 失信人在法律中叫做“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對失信者可以采取的限制措施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