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香格里拉市建塘鎮北門社區的楊女士,因患腹主動脈瘤輾轉治療,家庭經濟入不敷出。得知我州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后,就上報了相關材料,最終獲得了10.7908萬元的救助。 據統計,2016年,我州共有141人次獲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救助金額達230萬元。 2016年8月,州政府下發《迪慶州重特大醫療救助工作暫行辦法》后,為擴大知曉面,州民政局通過報刊、微信等多種渠道展開宣傳。同時,專門制作了題為《我州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每年最高救助15萬元》的宣傳畫250張,下發至全州所有行政村。 《暫行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救助實行屬地管理,救助人群為具有本州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城鄉困難群眾中急需救治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現階段我州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暫不分病種。符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條件的對象,在獲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相應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其他醫療保險賠付及民政普通疾病醫療救助后,政策范圍內單次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含1.5萬元)的,均可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每人每年由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資金累計救助的最高限額為15萬元。 符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條件的對象,帶戶口簿、身份證、醫院診斷書、住院證、出院證、費用結算清單等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最終由縣(市)級民政部門審批辦理。 凡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難群眾均可到民政部門申請救助。 (香格里拉網訊 通訊員 王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