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實習記者 李玉芳 通訊員 余豐龍) 近年來,迪慶州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部署,圍繞“生態立州”戰略和建設美麗迪慶目標,以健全完善全州生態文明體制機制為根本任務,堅持先易后難,逐步推進,不斷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配套完善、有序推進。 2015年,我州編制了《迪慶州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實施方案》,提出19個方面51項具體改革任務,促進迪慶可持續發展,爭當全國藏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按照部署,我州頒布《普達措國家公園管理條例》,積極探索國家公園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開展迪慶州設置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改革;實施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試點,出臺《草原管理條例》《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體系,依法保護環境。加大自然保護區保護力度,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加大對江河、水源區、天然林、濕地、草地、雪山的保護。深入開展“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護行動”;扎實推進“兩江”上游國家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嚴守生態功能區規劃紅線,積極爭取生態補償支持;實行居民生活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完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加大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宣傳,在全社會形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新發展理念。 實施全州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計劃、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和近期土壤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實行排污許可,嚴格排污費征收標準。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開展空氣質量信息公開試點工作。開展水體綜合整治,強化重點流域水污染聯合共治。深入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加快城鄉污水、垃圾處理等環保體系建設,減少各種面源污染。健全“12369”熱線微信平臺等環境舉報、信訪制度,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加強社會監督。積極建設“數字環保”,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提升環境保護能力。2015年以來,我州全面落實新《環境保護法》4個配套辦法,積極推進環境執法和環境司法;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執法體系建設;加強生態保護執法隊伍建設,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停止審批新建小水電、礦產開發項目,守護好全州人民共有的綠色家園。 隨著生態環保改革持續深入推進,今年我州將繼續推動落實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舉措,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速度,著力補齊生態保護、環境治理短板,謀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措施,全面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