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迪慶香格里拉機場的凈空保護工作,確保航空器的安全飛行,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3號)、《云南省民用運輸機場保護條例》《迪慶藏族自治州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區管理辦法》(迪政辦發〔2014〕38號)等有關規定,依據中國民用航空局《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之《附件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之《民用機場飛行區技術標準》(MH5001-2006)等民航技術規范的要求,現將迪慶香格里拉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公布如下: 一、迪慶香格里拉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為跑道東西兩側各10公里,跑道南北兩端各20公里圍合組成的矩形區域范圍(具體范圍以矩形四角定位坐標圍合的區域為準),其四至界線如下: 北界:益仁崗、哈拉、茨朗涅公、茨朗、洪堆、給諾、下給一線以南區域。 東界:下給、金母隆、格丁、曲古松、擦卡、塘古、哈匹、林都一線以西地區。 南界:貢下、壁香、野依、乃司、期學谷、崩倉、竹公一線以北地區。 西界:貴崗、藍月山谷景區、扎拉咱、阿民個吉一線以東地區。 迪慶香格里拉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矩形區域四角定位坐標點列表如下: 二、迪慶香格里拉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內的相關行為、活動,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云南省民用運輸機場保護條例》《迪慶藏族自治州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三、迪慶香格里拉機場凈空安全保護工作機場管理部門監督舉報電話: (0887)8231532、8886602、8989008、13988789916。 特此通告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3日 附件:迪慶香格里拉機場凈空區域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