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永基卓瑪) 近日,我州制定《迪慶州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列出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26條“鐵律”,抓牢抓實抓細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加快推動旅游產業轉型升級。 《方案》規定,取消旅游購物店等級評定;開展購物商店誠信經營活動;嚴禁旅行社在組織接待團隊的行程中指定購物商店安排購物活動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嚴厲查處旅行社、導游、司陪人員串通景區景點、公路沿線、休息區、車站、碼頭、演藝、住宿等旅游者集中的購物場所以“停車費”“茶水費”“人頭費”等形式收取回扣、返傭,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嚴厲查處“黑社”行為;加大對新版旅游標準合同檢查力度,嚴格監管旅游合同;制定并實施《迪慶州旅行社計分制管理制度》,強化對旅行社的管理,建立旅行社“紅黑名單”制度;將全州所有導游納入全省導游管理平臺,進行實時動態監管,對使用無證、假證導游的旅行社按照法律規定從重處罰;做好公開導游服務質量評價;強化簽約導游管理;規范旅游景區經營管理;嚴厲打擊在游客集散地、景區景點、景區公路沿線攬客、拉客、喊客、尾隨兜售及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不嚴格執行價格部門批準的景區門票價格規定的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依法進行重處;清理景區與旅游商店、餐廳與旅游商店互相勾結,通過限定游客游覽線路或限定游客行進線路,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進入購物場所消費等行為;組建迪慶旅游協會,充分發揮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的職能作用,構建快速出警處理機制,在全州4A級以上旅游景區和游客集散中心設立旅游巡回法庭,全面構建矛盾化解和糾紛調處機制,及時就地解決旅游矛盾糾紛;完善涉旅案件的快速接處警機制,各級公安部門對涉旅案件和警情優先受理,快辦快結,嚴厲查處擾亂旅游市場秩序、損害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配齊配強縣市旅游執法隊伍;建立健全集中統一的綜合監管指揮平臺;建立健全旅游輿情監測和應對機制,加強旅游輿情的監測監控,對媒體和網絡反映的問題進行及時、科學的處置并公布處置結果,正面引導社會輿論;強化旅游市場屬地監管責任;加大旅游監管履職監察和考核問責力度等。 《方案》要求,各部門、各縣(市)要根據《實施方案》,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各項工作。在州旅游市場秩序綜合監管調度指揮中心設立履職監督辦公室,把各涉旅有關部門旅游監管履職情況和交辦、轉辦的涉旅案件辦理結果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直接接受游客對工作人員怠職瀆職的舉報,對旅游監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部門和工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把旅游綜合監管考核評價制度納入全州綜合考核評價體系,重點依據旅游者投訴情況、違法違規案件、處置應對效率、旅游者滿意度等指標,每季度對縣(市)旅游綜合監管進行量化考評,考評結果予以通報。對落實省政府、州政府相關整治旅游市場措施不力,造成負面輿情及不良影響的,對有關縣(市)和部門責任人進行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