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17:30,正值下班高峰,香格里拉市建塘路二中路口,人流、車流如織。人行道上的紅燈雖然亮著,但不少行人看到兩側的車輛少了些,便急匆匆地穿過斑馬線,帶動一支“隊伍”徑直闖紅燈。 “中國式過馬路”一直備受詬病,根源在于多地頻頻出現行人不顧紅綠燈,自由過馬路的現象。而相關部門在管理上顯得手段單一,甚至飽受非議,行人闖紅燈現象似乎成為一種難以根治的“頑疾”。 其實,行人會闖紅燈,根本在于兩點:一是遵守規章制度的意識不強,二是相關交通網絡建設不完善,導致行人闖紅燈的幾率提高。要解決“中國式過馬路”的癥結,需要“對癥下藥”。 對于闖紅燈現象,如果是因為缺乏遵守規則意識,就可以提高相應的違規成本,形成制度性的懲罰,倒逼行人遵守規章制度。據說,一向嚴謹的德國人,之所以會全民遵守規則,就是相應的違規成本高。我們可以借鑒德國的管理經驗,對于行人闖紅燈的行為,除了相應的罰款以外,還應引用征信體系,加大個人貸款的難度。正因為這些規定對于個人的日常生活影響極大,保證了行人不敢輕易去闖紅燈。久而久之,就會形成相關的規則意識,讓人不敢輕易嘗試闖紅燈,因為違規的成本很高。 同時,還應該加大交通網絡建設,如建設一系列的地下通道和天橋等交通基礎設施。既可以滿足行人過馬路的需求,又能夠有效緩解城市中心地帶的擁堵。針對一些地區紅綠燈的時間設置,也應該做到合理安排,避免某些地區的綠燈時間太短,造成行人不得不通過闖紅燈的方式過馬路。 治理“中國式過馬路”的難點在于,當有人帶頭闖紅燈的時候,往往會引起一大堆人的爭相效仿。在很多人心里,覺得“法不責眾”。正因為如此,屢屢出現一大堆人闖紅燈現象,這其實也是一種執法疲軟的體現。如果,沒有讓每一個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就是一種縱容行人闖紅燈的行為。因此,相關管理部門應該做到令行禁止。并且,讓常態執法來代替以往的運動式執法,保證執法的高效,以此來豎立一條警戒線,讓行人不敢輕易闖紅燈。 “中國式過馬路”現象頻現的原因,在于相關交通網絡建設的不完善,在于行人缺乏足夠的規則意識,我們應加大整治的力度,根治這一“頑疾”。(松學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