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施學群 通訊員 茍帥 ) 截至7月19日11:00,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共接到群眾環境信訪舉報投訴23件。其中,香格里拉市18件、維西縣5件。根據各縣(市)政府反饋,已辦結6件,其余均在調查核實中。有關辦理情況通報如下: (督轉第05號)受理編號LD20170711001:群眾舉報“香格里拉市金江鎮吾竹村堆滿后山有一處采石場,因后山生態十分脆弱,曾發生過泥石流,現對舉報人所在的村莊構成安全隱患”。 經該市政府調查核實后反饋:舉報內容屬實,已辦結。 核查整改情況:7月13日,由市林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安監局、水務局、森林公安局、國土資源局,金江鎮政府及吾竹堆滿村民小組、林場(站)工作人員共15人組成工作組赴現場核查。經核查,金江鎮吾竹村堆滿后山有處采石場,取得采礦證(證號:5334210830019),情況屬實。該采石場距離居民區直線距離約1公里,周圍無水源;已于2016年11月停工至今。經向當地村民及村民小組長詢問證實,近50年內未發生過泥石流,且該區域不屬于金江鎮11個地質災害重點隱患監測點。舉報內容中對村莊構成安全隱患的情況不屬實。 核查后,工作組下達整改通知,一要盡快清理采石場東側溝箐內的落石和棄渣,保證汛期流域內水流暢通;二要清理采石場內剩余的砂石料,對裸露地塊覆土綠化,在采石場設立安全警示牌;三要拆除及妥善處理生產設備、斷電源,做到不污染環境。 該廠負責人承諾:2017年7月16日至8月20日完成排水溝落石土方清理;至9月20日完成地塊平整并播撒草籽;至12月20日完成剩余石料粉碎處理,并平整堆料場。2018年開春種草恢復植被;至4月20日拆除生產設備及舊機械,清理場區垃圾;整改完成后,將采石場移交村民小組。 (督轉第04號)受理編號LD20170710003:群眾舉報“普朗銅礦的開發,嚴重破壞了周邊生態和影響了下游(尼汝河、洛吉河)水源,幾次路過發現一片狼藉,還破壞了草地和牧場,政府對此情況遮遮掩掩。” 經該市政府調查核實后反饋:舉報內容部分屬實,已辦結。 核查整改情況:7月12日,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水務局、畜牧獸醫局、林業局、格咱鄉人民政府、格咱片區管委會共12人組成工作組赴普朗銅礦核查。經核查,普朗銅礦按照環評報告中的要求,分別建設有5個臨時生產污水處理站。聘請環境監測機構每季度對礦區及周邊區域水質進行取樣分析,經檢測,水質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普朗銅礦于2015年初與香格里拉金色陽光廣告公司簽訂生活垃圾清運合同,將生活垃圾外運至市垃圾處理站;建筑垃圾集中堆存并妥善處理;井下廢石回收利用到十二冶砂石場;尾礦庫修建的腐殖土堆存于棄土場,計劃用于尾礦庫復墾,廢石回用于尾礦庫初期壩建設。 7月6日至8日,由于該區域持續強降雨,雨水攜帶泥沙沖刷到河道內,致使河水混濁。根據該公司環評報告書及批復要求,項目區排放限值執行《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8)標準限值要求。普朗銅礦開發嚴重影響下游(尼汝河、洛吉河)水源的情況不屬實。 普朗銅礦設計為全地下開采礦山,不涉及表土剝離,開采范圍還未到牧場范圍,其生產區域均在依法審批的土地、林地紅線范圍內,未對周邊林地、草地、牧場造成破壞。普朗銅礦開發破壞草地和牧場,情況不屬實。 目前,礦區生產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在可控制范圍。普朗銅礦開發嚴重破壞周邊生態,經查部分情況屬實。 工作組對該企業提出整改意見,要求該企業繼續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按照《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及礦區周邊植被恢復工作,建設綠色礦山。下一步,該市將進一步加大對礦山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強汛期安全生產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