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行為,保證我市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優化配置,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規定》,對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改變土地用途(非商業用地用途用于商業開發及從事商業服務項目)的土地進行清理整治,現將清理整頓城區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圍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東到東內環及東城片區,西到國道214線兩側,南到和諧白塔,北到奶子河以南;具體以《香格里拉縣城區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圖》為準。 二、清理內容 1、行政劃撥土地上從事商業服務業、娛樂業、金融保險業、餐飲業、交通運輸業等經營性用地,已不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土地及所涉及建筑物、構筑物; 2、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書上及國有土地證上用地性質為住宅用地的從事商業服務業、娛樂業、金融保險業、餐飲業、交通運輸業等經營性用地; 3、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書上及國有土地證上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的從事商業服務業、娛樂業、金融保險業、餐飲業、交通運輸業等經營性用地; 4、國有土地出讓合同書上及國有土地證上用地性質為綜合用地的從事商業服務業、娛樂業、金融保險業、餐飲業、交通運輸業等經營性用地,此類用地可根據土地用途拆分變更。 三、清理時限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四、清理方式 1、已擅自變更土地用途的使用權人向香格里拉市土地市場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環太對面原綜合行政執法局)提出變更申請; 2、香格里拉市土地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依申請進行登記備案,根據整治范圍對面積、規劃、位置等進行確認; 3、使用權人根據土地出讓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完善手續,補繳土地出讓金。 五、收費依據及收費標準 1、收費依據:2010年修訂的《香格里拉縣城區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技術報告》 2、收費標準:根據以上《報告》通過評估機構對改變用途的用地進行評估,評估所得的金額減去原用途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為本次改變土地用途所要補繳的出讓金。 六、相關要求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新建、改建、擴建和翻新建筑物、構筑物、大型廣告、各類工程管線和其它工程設施,必須遵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到國土、住建等部門辦理用地和建設等相關手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拒不完善手續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對抗拒、阻撓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香格里拉縣城區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圖》 香格里拉市城區土地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