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網訊(記者 黎鴻凱)1月4日,云南網(微信公號:yunnancn)從云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公路治超執法管理工作,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云南省公安交管部門在收到公路管理機構提供的《稱重和卸載單》后,依據稱重和卸載單載明的超限超載比例,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貨車超載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此次公布的貨車超載道路交通違法處罰事項清單顯示,駕駛貨車超載未達30%的,給予200元罰款,記3分;駕駛貨車超載30%以上未達50%的,給予1000元罰款,記6分;駕駛貨車超載50%以上的,給予2000元罰款,記6分。 具體認定標準如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