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共迪慶州委藏區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加強經幡懸掛規范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著眼解決因信教群眾隨意懸掛經幡造成火災隱患、破壞生態環境、影響交通安全及引發爭議糾紛等問題,全面部署經幡懸掛規范清理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信教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亂掛亂搭經幡的問題日益嚴重,經幡或類似印刷物種類繁多、形式多樣、內容復雜,公共區域亂掛亂搭經幡行為嚴重影響我州生態環境,造成森林火災、道路交通安全等隱患,破壞我州城鄉總體形象風貌。近年來出現的一些非傳統、讓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眾引發爭議或矛盾的經幡對我州社會穩定造成嚴重隱患,引起信教群眾的強烈不滿。經統戰、民宗、佛協等部門深入信教群眾調研,并同宗教界人士座談研究,依據宗教界人士建議,決定采取清理整治、規范懸掛、統一內容的方式,有效解決因經幡隨意懸掛引發的各類問題隱患。在經幡懸掛內容上規范到“隆達(達處)”“江參崩尖”“隆吉(十二生肖)”三種傳統經幡上來。 ? 《通知》明確,加強經幡懸掛規范清理工作分三個階段,5月23日至6月1日重點加強教育引導,統一思想認識。要求各縣市要堅持“實事求是、立足實際、積極穩妥”的原則,采取召集會議、發放資料的方式,講明開展經幡懸掛規范清理工作的重要性。6月2日至6月17日集中開展整治,妥善化解矛盾隱患。要求各縣市、各鄉鎮要對通訊線桿、輸電桿塔、公路橋梁、河道扶欄、道路兩端、旅游景區、神山神湖、煨桑點等公共區域亂掛亂搭經幡進行集中清理,并統一規范懸掛區域,清理后的經幡按傳統習俗就近就地進行焚燒處理,不得隨意處置。統戰、民宗、公安、旅游、文化、工商、稅務、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要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轄區內銷售的超出指定允許懸掛種類的經幡或類似印刷物進行清理,對各銷售點現庫存的規定種類外的經幡統一進行收繳,并按照不高于成本價的標準給予經濟補償。6月18日至6月28日進入鞏固工作成果,規范宗教行為階段。由各縣市委牽頭,對宗教活動場所、村落等統一劃定懸掛經幡區域,明確在規定區域外一律不得懸掛經幡;文化、工商等部門要與轄區所有經幡或宗教物品銷售點簽訂責任書,明確禁止各銷售點銷售超出規定種類以外的所有其他經幡。若違反規定銷售經幡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通知》強調,州委統戰部、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組成督查組,加強對經幡懸掛規范清理整治工作的督查。在開展宗教領域矛盾隱患和其他相關問題清理整治規范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的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對阻礙清理整治工作的,無論是國家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和工作人員,還是其他任何人員,要視其情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