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精神,云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今日聯合印發《關于禁止環境保護“一刀切”的通知》,堅決防止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期間出現“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做法,確保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正常穩定及“回頭看”工作有序推進。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工作機制,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在問題整改過程中,要制定方案,堅持依法依規,注重統籌推進,嚴禁采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禁止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對人民群眾環境信訪反映的問題,要“一事一辦”。 ?《通知》要求,要把握重點行業和領域。工程施工方面,對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其中,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應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應依法實施。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修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回頭看”期間要求集中修整。對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境保護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依法依規查處、整治到位。生活服務業方面,對具有合法手續的餐飲、洗滌、修理等生活服務業,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業;確實存在突出環境污染問題的,應“一家一策”實施整治。對無合法手續且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應依法依規查處到位。確需對相關行業進行整治的,應制定整治方案,有序推進整治,不得簡單采取大面積停工停業等措施。養殖業方面,對具有合法手續、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畜禽和水產養殖行業,不得采取關停整治措施。對劃入禁養區而未及時清理退出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強政策銜接,按照時序推進,避免短期突擊關停,在清理退出過程中盡量減少養殖戶的經濟損失。對無合法手續且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小型養殖企業或養殖戶,要深入細致做好工作,在合理時限內有序整治到位。特色產業方面,對具有傳統優勢且分布相對集中的地方特色產業,在問題整改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分類施策。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要以問題整改為契機,加快園區化、集約化發展,推動產業優化升級,不得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工業園區方面,對工業園區及其合法企業,不得簡單要求停工停產。對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要實施“一園一策”“一廠ー策”,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整改措施。企業正常停產檢修工作應由企業自行安排,不得要求企業集中停產檢修。采石采砂采礦方面,對具有合法手續、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具有合法手續但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要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無合法手續且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要依法整治,需停產關閉的堅決停產關閉。對位于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或其他禁止開采區的,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清理退出。城市管理方面,要注重城市的日常精細化管理,對違規建設、占道經營、路邊燒烤、噪音污染、氣味擾民、產城混雜等重點城市環境管理問題,要認真研究、綜合施策,不斷提升城市現代化管理水平。此外,對無合法手續、無污染治理設施的“小作坊”和“散亂污”企業,要結合實際認真分析,大力推動綜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通知》指出,環境保護“一刀切”是典型的環境保護亂作為,也是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表現形式,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并將有關要求向社會公開;在問題整改階段,禁止層層加碼;要加強政策配套,強化工作統籌,做到因事施策與綜合施策相結合,確保督察整改取得預期效果,確保群眾生產生活穩定;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省和州市的主要媒體要加強對督察整改、邊督邊改情況的宣傳報道;要加強對環境保護“一刀切”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嚴肅問責。(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