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州人民法院: 我是維西縣保和鎮保和村二道河社村民余秀梅。1993年1月14日,我獲得土地使用權后建房。1997年建設“維通公路”,公路從我家原宅基地前經過,由此引發了三起宅基地糾紛案,長達20年之久。我四處奔走,請求還我公道,但一直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 法律的尊嚴在于施行,公民的權利需要法律維護。迪慶州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9日和2018年3月26日分別作出公正判決,我的合法權益依法得到保障。我從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義。感謝迪慶州人民法院公正執法,彰顯公平正義! 特此致謝! 維西縣保和鎮二道河社村民余秀梅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