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 勇 2017年12月25日召開的州委八屆四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迪慶州委、迪慶州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意見》,明確提出從2018年起用3年時間舉全州之力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和全國藏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州民族宗教委黨組書記、主任馬國忠接受記者專訪時回顧了我州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的成績,并介紹了今后如何建設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等工作。 鞏固民族團結進步優良傳統 馬國忠介紹,迪慶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也是全國10個藏族自治州中民族成份最多的自治州。全州總人口41.2萬人,少數民族占總人口的88.99%,境內居住著以藏族為主的26個民族,有藏、傈僳、納西、彝、白等9種千人以上世居民族;州內有1個民族自治縣、3個民族鄉。州內藏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多宗教并存,還有部分群眾信仰原始宗教。 迪慶位于滇川藏三省區交界地,自古以來是藏羌彝文化走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茶馬古道要沖。這些特殊的地理環境造就了迪慶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元文化交融的特點。在迪慶,“一戶多民族、一村多宗教”的情況非常普遍,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各兄弟民族共同生產生活,不斷交流、交往、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民族團結進步優良傳統。 做好六個堅持 樹起藏區民族團結一面旗幟 馬國忠說,長期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州委、州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視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走出了一條具有鮮明“迪慶特色”的路子,樹立了全國藏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一面旗幟。總結多年來的工作經驗,我州做到了“六個堅持”。 一是堅持“發展引領”,著力夯實民族地區發展基礎。全州始終堅持把發展作為解決各種問題的總鑰匙,把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支持藏區發展等重大機遇與迪慶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緊密結合,不斷推進深化“四州”戰略。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藏區群眾從發展中得到實惠,生產生活水平明顯提升,更加堅定了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的信心和決心。 二是堅持“載體推動”,著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自2013年以來,迪慶先后實施了云南省第一輪“31211”和第二輪“十百千萬”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創建工程,先后創建了一批省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鄉(鎮)、村(社區)、寺院、戶和民族特色鄉(鎮)、村。即1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7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鄉鎮(民族特色鄉鎮)、22個民族特色村寨、48個民族團結示范村、4個民族團結示范社區、1個和諧寺院和1000個示范戶。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學被評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示范單位” 和“云南省民族團結示范窗口學校”。 三是堅持“文化浸潤”,著力推動社會事業繁榮發展。通過舉辦“香格里拉五月端午賽馬節”“香格里拉民族團結文化藝術周”“康巴藝術節”“民族團結(節)進步月”等活動,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引導各族群眾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和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四是堅持“交融促和”,著力鞏固民族團結思想基礎。2008年以來,連續10年開展不同主題的“千名干部進村入戶(寺)”系列活動,以及“法律知識七進”“迪慶精神宣講”“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等宣傳教育活動,把每年9月確定為“民族團結進步月”、每年9月12日確定為“民族團結節(日)”,集中開展民族團結宣傳,進一步筑牢全州干部群眾民族團結進步的思想根基。 五是堅持“法治護航”,著力維護藏區社會和諧穩定。在全國率先頒布實施了《迪慶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及《實施細則》,把多年來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成功經驗適時上升為地方性法規,以法律的形式加以鞏固。 六是堅持“人才支撐”,著力加強民族干部隊伍建設。在省委、省政府的關心下,全州高度重視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使用。截至2017年底,全州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中少數民族占總數的78.57 %;廳級干部中少數民族占總數的67.65%;縣處級干部中少數民族干部占85.47%;鄉科級干部中少數民族干部占82.6%。 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新發展 馬國忠介紹,做好新形勢下迪慶民族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在今后工作中,我們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這一主題,筑牢“三個離不開”和“五個認同”的思想,樹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過上好日子”的信念,兌現“不讓一個兄弟民族掉隊,不讓一個民族地區落伍”的承諾,實現“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的目標。 在示范區創建過程中,以爭創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州為抓手,做到“七個深入”和“四個堅持”。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全州各族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逐步滿足;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民族地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現狀逐步改善;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各族群眾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逐步鑄牢;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各族群眾交往交流交融逐步加強;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民族事務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全州各項民族社會事業逐步繁榮;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使各族群眾生活水平和幸福感逐步提升。堅持全面統籌,重點突破;堅持建立機制,形成合力;堅持突出特色,打造亮點;堅持面向基層,全員參與。以中央治藏方略為引領,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四州”戰略,以平等為原則、發展為根本、團結為基礎、人才為關鍵、共同繁榮為目的,推動迪慶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實現創新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