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和泰君) 10月9日,迪慶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公布,《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條例》將于11月1日起施行。從下月起,香格里拉城市管理將進入有法可依的新時代。 近年來,香格里拉市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建設水平不斷提高,保障城市健康運行的任務日益繁重,加強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各有關方面適應社會發展形勢,積極做好城市管理工作,通過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六十年州慶項目的建設以及香格里拉市“六城同創”活動的有力推進,城市的基礎設施、城市的面貌、城市的品質得到提升,城市的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得到提高,為提升香格里拉品牌打造了一張亮麗的名片。但是城市市政管理、交通運行、人居環境、公共秩序等方面與城市發展需求還有較大差距,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還存在管理體制不順、職責邊界不清、法律法規不健全、管理方式粗放、服務意識不強等問題,社會各界反映較為強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城市的健康發展。 隨著我州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原有的管理手段已不能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同時,城市管理體制也面臨著改革,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州委明確提出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并出臺了相應實施方案。按照重大改革事項立法先行的原則,為了鞏固城市建設成果,固化城市管理工作經驗,切實加強和規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務水平;創建和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州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五年立法規劃,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支持下列入2017年度地方立法項目。 《條例》的制定工作始于2015年,經過調研論證起草和立項建議,2016年初,《條例》列入州人民政府中長期立法規劃和五年立法計劃,同年,列入州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2017年3月,我州取得地方立法權后,根據急需先立的原則,把《條例》列入2017年立法計劃并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請示,得到省人大常委會的同意。 香格里拉市成立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和《條例》起草小組,州政府法制辦成立《條例》審查工作組,有序推進《條例》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起草工作組書面征求州、市級相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共征求到意見114條,召開聽證會,共征求到立法意見建議15條、文本修改意見25條。州政府法制辦在收到報審的《條例》后,按照立法工作程序組建工作專班進行修改、征求意見和審查。在此過程中,先后組織專家論證會和座談會,通過迪慶日報、香格里拉網、迪慶日報傳媒微信公眾號、政務公開網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逐條逐句逐字進行審查修改,并請省法制辦提前介入予以指導。2016年12月底,在州十二屆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了《條例》(草案)。2017年9月,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會提出關于提請審議《條例》的議案。2016年10月和2017年3月,州人大常委會召開了兩次《條例》起草推進會,強力推進《條例》的起草工作。2017年7月上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赴上海、浙江和麗江三地學習考察,汲取各地的先進經驗和一些好的做法。2017年8月,召集相關部門召開《條例》起草工作聯席會議。2017年8月中旬,組織專人到州、市政府調研,向涉及城市管理的36個部門征求到立法建議和意見76條。2017年9月28日,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條例》(草案)。《條例》初次審議后,州人大常委會在前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書面向省人大相關委室、州級副廳以上領導、州市相關部門等65個單位和個人集中征求意見。邀請省人大法工委提前介入,多次到迪慶調研指導。 按照州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分別于2018年5月15日、6月5日、7月5日召集相關部門對《條例》(草案)進行集中修改完善。6月15日,邀請部分州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顧問召開專家論證會,聽取了專家的意見和建議。7月9日,法制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法制和內司工委的審查意見以及其他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對《條例》(草案)進行了統一審議。7月20日,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第二次審議《條例》,9月21日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對《條例》予以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