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央金拉姆) 近年來,迪慶聚焦污染防治,堅持問題導向,從嚴從實抓好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加大生態環境領域監管執法力度,解決了一批群眾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全州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據近期云南省統計局出爐的《2018年云南省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調查報告》顯示,全省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為85.6%,七成公眾認為生態環境比上年變好;16個州(市)中,迪慶最高為94.3%、曲靖最低為75.9%,7個州(市)的生態環境滿意度超過90%。 從報告看,2018年迪慶的公眾生態環境和空氣質量滿意度在全省16個州(市)中處于領跑位置。環境質量持續好轉是迪慶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的結果,是迪慶不斷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從嚴從實抓問題整改的結果。 推動綠色發展,全州生態環境質量保持穩中趨好。2018年,全州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共罰沒234.702萬元。全州緊緊圍繞生態環保目標任務,以中央、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和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增加現場監察頻次,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依法懲治生態環保領域違法違紀行為,進一步提升了生態環境監管能力。 緊盯問題,及時辦理環境污染投訴。拓寬投訴渠道,保持“12369”環保熱線暢通,確保信訪案件處理程序規范化。2018年,全州共受理投訴72起,辦結72起,辦結率100%。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8起、涉及《環境保護法》及“四個配套辦法”案件5起。 壓實生態環保責任,推動督察問題整改。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六生態環保督察組對云南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期間,全州辦結轉辦件9起;已辦結案件中立行立改6起、長期整改3起;立案1起、責令整改4起、下達處罰決定書1份、處罰金額5萬元;州紀委監委對相關部門提醒談話5人。 強化制度保障,嚴格責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根據《迪慶州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迪慶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2018年累計16次向州紀委上報生態環境損害類案件清單。共辦理環保問題線索14件、通報批評2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人、談話誡勉1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單位1個、約談黨政領導干部5人次、提醒談話41人次、發出《監察建議書》3份,這是全州第一次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到位,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