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近日,州林業和草原局、州森林公安局下發《關于禁止一切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的通知》,全面加強全州陸生野生動物管控。 通知提出,全州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各類交易市場(場所)及其內部經營者,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電子商務平臺及快遞快運等經營者,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活動;對所有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實施封控隔離,嚴禁對外擴散,禁止轉運販賣。嚴禁對各類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行交易、運輸、加工、屠殺和食用;對未取得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超越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規定范圍養殖及經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機構在開展野生動物救護時,要將經救護治愈已恢復野外生存條件的陸生野生動物,適地放歸野外。將經救護未恢復或無法在野外生存的陸生野生動物,及時移交野生動物救護中心進行統一集中救護管理。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救護收容名義買賣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隨意放生陸生野生動物。 通知提出,對全州重大建設項目和重點企業復工復產處于山林重丘區的項目、企業,要加強員工管理,堅決杜絕員工獵殺、食用野生動物,同時,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