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近日,迪慶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印發《迪慶州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規范》。《規范》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工程建設領域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為主要依據,結合國務院、云南省政府有關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相關政策規定,對迪慶州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日常管理出明確規定。 《規范》要求,工程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一金六制”管理要求,在開工前施工總承包企業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所有務工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一書兩表一冊”(勞動合同、花名冊、考勤表、工資表)管理臺賬;農民工工資實行按月支付制度,原則上應通過銀行代發,確保工資直接由企業支付到農民工本人;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開設本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并通過工資專戶代發該項目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實行工程款支付擔保,每月至少向農民工工資專戶撥付一次勞務費用,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支付。同時,工程建設項目必須設立“維權信息公示牌”和“工資支付信息公示牌”,讓農民工準確掌握工程項目情況和本人工資支付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反映或依法維權。《規范》還要求工程項目部要按照《迪慶州建筑工地農民工工資管理臺賬目錄》建立農民工工資管理臺賬,并提供了實名制、“雙公示”等管理臺賬模板,即作為相關監管部門日常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同時也是工程項目部落實相關規定抓規范化管理的指導依據。 《規范》最后部分還列舉了違反相關規定的法律后果:一是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拖欠工資的責任單位及個人將在“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公示,并由全國30個部門在各自領域內實施聯合信用懲戒;二是行政處罰制度,拖欠工資或不落實“一金六制”管理要求的,每一項可對企業處以2至10萬元的處罰,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至3萬元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三是刑事責任,拖欠工資達到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條件的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規范》的出臺,進一步細化了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措施和要求,明確了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的具體責任,是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開展治欠工作的具體舉措。相關制度的落實將有效避免因工程款撥付不到位、工程爭議、工程層層分包、轉包等引發的工資拖欠,為全面實現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源頭治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