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一年來,全州水利系統在州委、州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上級水利部門的關心支持下,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全面落實國家、省、州水利決策部署,認真貫徹“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總基調,進一步轉變作風、真抓實干、銳意創新、攻堅克難,全面完成了2019年各項水利目標任務,為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水利投資取得新突破 全力以赴抓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全年完成水利投資12.8億元,首次突破10億元大關,超額完成州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迪慶通過落實上級水利資金扶持、整合地方項目資金、采取水利融資等方式,加大對全州水利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小中甸大⑵型水庫實現竣工驗收,并榮獲魯班獎,成為迪慶首個建筑領域獲此大獎的項目;拉多閣中型水庫,谷久濃、忠太、畢桑谷小⑴型等在建重點水源工程建設有序推進,形成迪慶水利史上大中小型水庫同時綻放局面;加快推進城鎮防洪工程、金沙江白格堰湖恢復重建、納帕海水患處置、珠巴龍河等10條中小河流治理及桑那小流域綜合治理等項目按期完成建設任務。 水利扶貧工作扎實推進 聚焦全面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積極爭取“三區三州”水利扶貧政策資金,全力解決我州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認真開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成立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專項行動辦公室,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和“三項制度”。堅持把農村飲水安全保障作為底線任務,對照《云南省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標準》,從水量、水質、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4項標準全面深入開展排查整改,狠抓政策落實,集中力量解決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安全飲水不達標問題。全年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577件,解決和改善14611戶56060人飲水不安全問題。同步實施農村集中供水水質凈化工程258件,覆蓋約70000人,入戶安裝水質凈化設施700余戶,覆蓋3000余人。截至年底,全州共計建成了2091個農村供水工程。工程覆蓋全州所有農村人口,農村飲用水水質得到進一步提升,香格里拉市、德欽縣實現高質量脫貧摘帽,維西縣水利扶貧經縣級自查、州級審核、省級認定,達到水利脫貧標準,水利扶貧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水利項目前期工作進一步加強 圍繞迪慶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東部藏區輻射中心的三大發展定位,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意識,克服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短缺等困難,提前謀劃,高位推進,按照省、州的統一部署,全面啟動 “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對接,委托省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院開展編制工作,對我州高質量編制規劃奠定了堅實基礎。始終堅持抓項目就是抓發展的理念,以“打基礎、管長遠、遲早要干、早干比晚干好”的理念,以項目為重點,綜合考慮建設需要、基礎條件等因素,深入做好金沙江干流防洪工程、瀾滄江防洪工程、納帕海防洪整治隧道工程及香格里拉市三岔河水庫、天吉水庫,維西縣阿三多水庫、幾青庫水庫、哈達水庫,德欽各加尼拉水庫等一批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為加快工程建設提供充足的項目儲備。 水旱災害防御工作成效明顯 2018年底至2019年初,我州先后發生納帕海水患及金沙江“11·03”白格堰塞湖泄洪災害,面對異常嚴峻的災害形勢,省委、省政府領導多次到現場調研,安排專項應急救災資金,州委、州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將納帕海水患處置作為迪慶2019年“1號”工程,各級水利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積極應對:一是做好落水洞清淤工作。2018年底至2019年3月,開展了自然落水洞清淤和鉆孔尋找新落水洞作業,對1至9號落水洞特別是對泄水能力較大的7、8號洞進行重點清淤,外運方量11.48萬立方米,通過全面清淤,3月31日至7月3日,水位從3266.86米下降至3264.84米,水位下降2.02米。二是向濕地周邊抽排水。2019年4月19日起在達拉河河道內新建臨時攔河壩5座,共投入柴油發電抽水機組42臺,運行臺班3517個。至2019年5月31日,共向濕地周邊抽排水171.41萬立方米。三是實施納帕海上游達拉河截流工程。2019年8月12日主體工程完成,共截流400余萬立方米,有效減輕了汛期納帕海水患壓力。在“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災后恢復重建方面,迅速實施金沙江防洪堤應急工程和提灌站修復工程,完成金沙江護岸修復4.6公里,修復提灌站36座,同時,完成香格里拉碩多崗河、納赤河,德欽縣珠巴洛河、直溪河,維西縣永春河、臘普河等10多條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建設任務。啟動金沙江、瀾滄江防洪治理建設及香格里拉市納帕海防洪整治前期工作,全州水旱防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水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 一是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成效明顯。河湖長制責任進一步壓實。印發進一步強化河長湖長履職盡責的指導意見。壓實河長湖長責任,四級河湖長認真履職,加大巡河巡湖力度,目前,全州各級河湖長巡河巡湖已成常態化,四級河長全年累計巡河17733次,全面開展河湖“清四亂”等專項行動。全州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亂”問題90個,累計開展聯合執法21次,出動執法人員238人次,打擊取締非法采砂點194起,繳獲非法采砂作業機械設備1臺,處置非法排污口1起,拆除違規建筑物9起,河道兩岸生態恢復13.5萬平方米。開展州級24條河湖的河湖岸線劃定工作。二是水資源管理和節約保護力度加大。加大水事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完善執法巡查制度,推進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水利普法責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宣傳活動,增強群眾水環境保護意識。嚴格落實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四項制度”,依法征收水資源費3161萬元。基本完成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及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全面開展取水口(設施)核查登記工作,全面推進節水型機關單位創建工作。三是水土保持監管持續發力。全面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深入推進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推進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工作,以香麗高速、麗香鐵路等重大建設項目為重點,開展了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檢查,按期完成水利部掛牌督辦水土保持整改問題的落實。抓好全州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77.2平方公里。加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征收力度,完成征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325萬元。四是深入開展小水電清理整頓工作。州級及各縣(市)印發了小水電清理整改實施方案,小水電清理“一站一策”編制等工作有序推進。 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水利工程招投標管理進一步規范。水利項目招標全面推行電子化評標,確保招標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印發了《迪慶州水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州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等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招標行為,全州水利行業未發現招標投標違法違規行為。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以積極推進水利工程規范化、現代化管理為重點,嚴格落實“三項制度”,狠抓建設、質量與安全管理,不斷強化監督檢查。全面強化和落實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系。全面落實水利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完善項目質量核備及安全生產備案制度。加強對全州在建水利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檢查、巡查、稽查,通過現場質量安全監督、開展質量安全考核等,確保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全州水利工程未發生一起質量安全事故,水利建設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率達100%。 從嚴管黨治黨引向深入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取得實效。全州水利系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緊扣主題,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通過開展主題教育,實現理論學習有收獲、思想政治受洗禮、干事創業敢擔當、為民服務解難題、清正廉潔作表率的目標,取得了扎扎實實的效果。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斷深化。根據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和機構改革后職責任務新變化,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風險點,加強黨規黨紀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層層壓實責任,堅持抓早抓小,做到了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基層黨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全面啟動黨支部規范化建設,開展“紅旗標兵”“紅旗家庭”評選,充分發揮支部戰斗堡壘與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改進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加強干部交流培養鍛煉,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2020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州水利發展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新時期水利改革發展“十六”字治水方針,積極踐行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對標對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強化舉措、狠抓落實,集中力量完成打贏水利脫貧攻堅戰,持續抓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各項任務。全州水利系統將聚焦脫貧攻堅,切實抓好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按照《云南省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標準》對全州農村飲水情況進行排查,并針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解決農村飲水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計劃繼續加大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堅決打贏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戰。聚焦水利工程短板,夯實水利扶貧基礎設施。加快推進拉多閣水庫、谷久濃水庫、畢桑谷水庫、忠太水庫等水源工程和珠巴洛河、臘普河、東旺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加強金沙江、納帕海等水毀恢復重建工程。加速推進三岔河水庫等重點項目前期工作,進一步打牢水利基礎設施,為脫貧攻堅作基礎保障。聚焦水利行業強監管,全力推進行業管理。切實抓好水旱災害防御、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水生態環境建設等工作,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方針,強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聚焦水利發展改革,謀劃迪慶水利未來發展。結合迪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圍繞城鎮規劃、產業發展規劃,按照以水為先,全面謀劃好迪慶“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為迪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