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陳義) 近年來,香格里拉市采取四項措施強化社會治理,著力營造各民族和諧發展良好環境。 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結合“平安香格里拉”建設,不斷完善市、鄉、村三級公共安全管理體系,大力推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全力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以社區、村組為基礎,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開展“地毯式”摸排登記,做到了少數民族流動暫住人口和流出人口底數清、情況明。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扎實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平安宗教活動場所”創建命名,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堅決維護少數民族群眾在飲食、節慶、婚嫁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確保了民族宗教領域和順穩定。 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長效機制,堅持實行重大節日、敏感節點等零報告制度。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始終堅持“是什么問題就按照什么問題”處置,做到思想不過激、態度不含糊、方向不走偏、方法不生硬、工作不放松,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 建立互通聯系制度。建立了少數民族代表人士信息庫,市、鄉兩級領導干部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制度,通過定期開展走訪、聯誼,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少數民族代表人士的關系,充分發揮和調動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在經濟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全面加強宗教界代表人士培養,并鼓勵他們依法履職,積極參政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