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商務廳、云南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住宿餐飲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依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商務廳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支持住宿餐飲業復工營業加快發展12條實施意見》相關精神,確保《關于支持住宿餐飲業復工營業加快發展12條實施意見》落地生效,促進住宿餐飲業消費增長。 安排1.2億元專項資金,對2020年三季度各州市住宿餐飲行業營業額增速情況、貸款貼息規模和州市支持住宿餐飲行業情況進行綜合排名。 根據綜合排名情況: 對排名前四位的州市分別給予2000萬元補助; 對排名第五至第八位的州市各給予1000萬元補助。 為確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促進住宿餐飲業消費增長,完成年度行業增長目標任務,《通知》提出,各州市商務局要緊緊圍繞年度商務工作目標任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指導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充分挖掘住宿餐飲行業消費潛力,提振住宿餐飲消費信心,開展形式多樣的住宿餐飲消費促進活動。 《通知》明確,按住宿餐飲業營業額增幅、貸款貼息規模和地方支持情況對各州市進行綜合排名,其中住宿餐飲業營業額增幅占70%(住宿業占14%,餐飲業占56%),貸款貼息規模占20%,地方支持情況占10%。 此外,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還印發了《云南省商務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申報支持住宿餐飲業復工營業項目的通知》,對云南省2019年營業額和繳稅額行業內排名百名以內的住宿、餐飲企業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的新增一年期以內用于復工營業的流動性銀行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息的50%進行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 同時,對營業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入駐商戶300戶以上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步行街等城市商業綜合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為住宿、餐飲企業減免租金超過30天且減免比例為50%以上的,按租金實際減免額的20%進行補助,每戶商業綜合體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來源: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