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永基卓瑪 通訊員 史漢賢) 近年來,迪慶州紀委監委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共設置15家派駐(出)機構,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通過配強派駐人員力量,夯實派駐機構工作基礎,切實將監督推進到對公權力監督的“最后一公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按照“全面派駐、分類設置、職能明確、權責一致”原則,將派駐機構改革與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有機結合,統籌推進改革工作開展。州委印發改革意見和深化改革方案,改革后,迪慶州州級共設置派駐機構15家,其中,單獨派駐2家,綜合派駐13家,監督范圍覆蓋79家州直機關部門,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 為加強統一領導部署,強化派駐監督權威,建立了州紀委常委會統一領導管理,州紀委副書記(常委)、州監委副主任(委員)分管,相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派駐工作領導體制,加強對派駐機構的指導、管理、服務和保障。制定派駐機構向州紀委州監委報告工作制度,派駐機構負責人定期向州紀委州監委述職,做到重要事項隨時報告,每年年底向州紀委州監委述責述廉。明確派駐干部不再向駐在部門黨組負責,并將派駐干部的人事關系,工資發放歸口由州紀委州監委統一部署安排,切實樹立“派”的權威。把派駐機構州管干部歸口州委對州紀委州監委州管干部統一考核。以強化監督為核心、以問題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為重點,建立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倒逼監督責任的落實。 為規范工作運行,充分發揮派駐機構作用,州紀委監委準確把握派駐機構監督工作相關要求,積極完善派駐機構制度建設,制定出臺《迪慶州紀委州監委派駐機構工作規定》,明確派駐機構的管理體制、職責權限和工作機制。各派駐出機構聚焦監督主責、整合監督力量、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規范監督程序,切實以有效監督讓派駐機構的“探頭”作用真正發揮震懾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