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紀委監委法治教育⑥
“我又不是黨員,干嘛要配合你們的工作?”“我又沒有正式編制,你們是不是管得有點寬了?” 過去,每每遇到“臨時工”、非黨員、國企老板等這些“特殊身份”人員犯錯誤時,不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是一種常態?!芭R時工”甚至在一段時間里成為推卸責任的代名詞。這是監察體制改革以前,監察范圍過窄、監察對象范圍存在空白導致的。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監察體制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頒布施行之后,監察對象的范圍包括哪些? 案例:“從未想到自己會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在以后的生活中,希望有改過自新的機會,能讓自己好好做人,不再觸碰法律紅線?!币蜻`規辦理車輛臨時行駛號牌4197份、受賄99.3364萬余元的安徽省黃山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原輔警吳莎莎,被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并處罰金33萬元。 分析:吳莎莎作為一名“編外人員”違法犯罪,為何會被監察機關依法查處呢? 行使公權力的“編外人員”屬于法定監察對象。 在行政執法工作中,行政執法機關常常聘用一些人員從事執法輔助工作,他們沒有正式編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編外人員”。吳莎莎就是這樣一位“編外人員”,她作為安徽省黃山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警務輔助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多次違反規定辦理車輛臨時行駛號牌,并收受賄賂。 “編外人員”違法犯罪,監察機關能不能查處? 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六類監察對象,用法律的形式把國家監察對所有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全覆蓋固定下來。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監察法規定的監察對象,關鍵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權力、履行公務,而不是看他是否有公職身份。吳莎莎雖然是警務輔助工作人員,沒有正式編制,但她依法行使了國家賦予的行政管理職權。因此,當她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時,監察機關可以依法調查。 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來源:迪慶州委普法辦 迪慶州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