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黃曉麗)12月14日,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通告,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新冠病毒輸入性風險。 通告要求,自2020年12月15日零時起,凡進入香格里拉市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進入市集中監管倉區進行預防性消毒和采樣核酸檢測,貨品經消毒和核酸檢測合格,并取得出庫證明后方能在全市儲存、銷售、加工;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應在進口冷鏈食品到達香格里拉之前24小時,主動向市集中監管倉提出預約,并如實申報貨主單位、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商注冊號、海關報關單據、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收貨單位、貨物流向、運輸車輛、司機姓名、聯系電話等相關完整信息;從2020年12月15日起,在香格里拉市范圍內從事進口冷凍冷藏肉品儲存、銷售加工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需索取和留存集中監管倉出庫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未持有該證明的經營者,不得從事進口冷凍冷藏肉品儲存、加工、銷售,凡不能提供監管倉出庫證明的,一律不得上市。 通告指出,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由市場監管局及時按照市應對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集中監管倉區對進口冷鏈食品的采樣核酸檢測、外包裝預防性消毒和倉儲費用由貨主全額承擔;市場監管、衛健、工信和外事、交通運輸、海關、公安、郵政等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全方位加強對冷鏈食品的監督檢查。 通告強調,本通告發布之前,已進入香格里拉市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其經營主體應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核酸檢測和消毒機構,完成存量冷鏈食品的核酸檢測和外包裝消殺,在取得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消殺合格證明后,方可對外銷售、加工;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冷鏈食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區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出庫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