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辦公室關于對春節期間返鄉 人員的重要提示
為保障全州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健康、祥和的春節,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和云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現就春節期間返鄉人員作出如下重要提示: 一、返鄉人員(跨省份返鄉人員,來自省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返鄉人員、省內邊境縣(市、區)的返鄉人員、以及省內的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群)返鄉前應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居)委會報備個人行程、旅居史、所乘交通工具、所從事職業和健康狀況等信息。中高風險區域人員原則上暫不返鄉。 二、返鄉人員在返鄉途中要合理安排出行,加強個人防護,在車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員聚集或密閉場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衛生,減少聚集,避免途經或在中高風險地區停留,減少旅途疫情傳播風險。 三、返鄉人員返鄉時需持7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返鄉(時間從1月28日春運開始至3月8日春運結束),由村(居)委會負責查驗,不能提供的,村(居)委會應要求其做好個人防護就近到有核酸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返鄉。 四、返鄉人員返鄉后第一時間向所在的村(居)委報告,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各鄉鎮、村(居)委會落實責任制,對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健康監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 五、返鄉人員返鄉期間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腹瀉、嗅覺和味覺發生改變等可疑癥狀時,要立即到設有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診治排查。就診途中盡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就診時要向接診醫生說明旅居史。 六、對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規定,導致疫情傳播,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予以追究相關責任。
迪慶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