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了“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首次頒發對象,即頒發給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黨齡達到50周年、一貫表現良好的黨員。要求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認真做好統計、組織頒發等工作,確保每名符合條件的黨員在7月1日前獲頒紀念章,深切感受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關懷和溫暖。
“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首次頒發以后,將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頒發一次。日前,經黨中央批準,中央組織部印發了《“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頒發管理辦法》,對紀念章的頒發程序、頒發方式、制作、管理等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