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態環境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公民十條”,看看你能做到幾條? 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 (試行) 第一條 關注生態環境 關注環境質量、自然生態和能源資源狀況,了解政府和企業發布的生態環境信息,學習生態環境科學、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健康風險防范等方面知識,樹立良好的生態價值觀,提升自身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 第二條 節約能源資源 合理設定空調溫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時關閉電器電源,多走樓梯少乘電梯,人走關燈,一水多用,節約用紙,按需點餐不浪費。 第三條 踐行綠色消費 優先選擇綠色產品,盡量購買耐用品,少購買使用一次性用品和過度包裝商品,不跟風購買更新換代快的電子產品,外出自帶購物袋、水杯等,閑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 第四條 選擇低碳出行 優先步行、騎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車優先選擇新能源汽車或節能型汽車。 第五條 分類投放垃圾 學習并掌握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知識,按標志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亂扔、亂放。 第六條 減少污染產生 不焚燒垃圾、秸稈,少燒散煤,少燃放煙花爆竹,抵制露天燒烤,減少油煙排放,少用化學洗滌劑,少用化肥農藥,避免噪聲擾民。 第七條 呵護自然生態 愛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積極參與義務植樹,保護野生動植物,不破壞野生動植物棲息地,不隨意進入自然保護區,不購買、不使用珍稀野生動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動植物。 第八條 參加環保實踐 積極傳播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理念,參加各類環保志愿服務活動,主動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建議。 第九條 參與監督舉報 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積極參與和監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勸阻、制止或通過“12369”平臺舉報破壞生態環境及影響公眾健康的行為。 第十條 共建美麗中國 堅持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與工作方式,自覺做生態環境保護的倡導者、行動者、示范者,共建天藍、地綠、水清的美好家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