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洛桑央宗)8月13日,記者從《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修訂草案)》聽證會上獲悉,迪慶州自今年6月份起修訂《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計劃于9月下旬進入黨內報批程序。 據了解,《條例》的修訂主要把握了體現中央精神、抓好貫徹落實,立足迪慶實際、保障服務大局,堅持問題導向、注重精準施策,堅持依法立法、積極穩妥推進四條原則。與原《條例》相比,《條例(修訂草案)》彰顯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明確了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機制,將我州多年來開展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實踐轉化為具體條款,體現了原則性和實踐性相結合,突出了與"一決定一意見"(《中共迪慶州委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迪慶現場辦公會精神努力成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的標桿、世界的"香格里拉"的決定》和《迪慶州關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的標桿的實施意見》)的相互銜接,同時也增加了權利和義務相關內容。 據介紹,《條例(修訂草案)》自今年6月17日起經過專題會議、集中研討、征求意見建議等程序,修稿完善形成聽證稿。“結束聽證會后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條例(修訂草案)》進行新一輪的修改,下一步,我們會再次向州委、州政府和相關部門以及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社會各界征求幾輪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提交州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提交州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鄒慶荷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