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廣大民眾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使人民群眾熟悉防空警報信號,同時進一步檢驗我州防空警報設備技術性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州人民政府決定在縣(市)城區范圍內試鳴防空警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鳴時間 2021年9月18日10:00—10:13。 二、試鳴信號 預先警報:10:00—10:03,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 空襲警報:10:05—10:08,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 空襲解除警報:10:10—10:13,連續鳴響,時間3分鐘。 請廣大市民相互轉告,在防空警報試鳴期間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