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出生的尹兆磊是迪慶州公安局政治部的一名年輕民警,平時主要負責部門黨建工作,現在,他又多了一項責任——紀檢監察干部“陽光監督員”。 為加強迪慶州紀檢監察干部作風建設,以實際行動回應“誰來監督紀委”之問,州紀委監委出臺了《紀檢監察干部“陽光監督員”工作辦法(試行)》,通過推薦考察程序,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政機關、社會團體、教育院校、醫療衛生、新聞媒體和國有企業中,聘任了18名同志擔任紀檢監察干部“陽光監督員”。 在近日舉行的州紀委州監委“陽光監督員”聘任儀式上,18名“陽光監督員”從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手中接過聘書,標志著他們正式成為了全州紀檢監察干部的“陽光監督員”。 在聘任儀式現場,相關部門領導指出,實行陽光監督員制度,完善內外聯動的監督機制,是適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是強化雪域紀檢鐵軍建設的重要探索,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要意義?!瓣柟獗O督員”要認真履職盡責,充分發揮自身行業優勢、界別優勢、專業優勢,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投入到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中。紀檢監察機關各部門和干部要全力為“陽光監督員”開展監督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加強溝通聯系,暢通信訪渠道,主動自覺接受監督。 “被聘任為‘陽光監督員’,我深感榮幸,這是一份榮譽,更是一份責任。我將牢記宗旨使命,帶頭遵守黨紀法規,同時,發揮好自身行業優勢,將監督工作融入工作和生活中,切實履行好‘陽光監督員’職責,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為全州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貢獻力量?!蹦玫锦r紅的聘任證書,尹兆磊深有感觸地說道。(通訊員 孫玥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