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動態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6號) 當前,國內疫情呈現多點散發,多地頻發,局部暴發的態勢,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降低疫情輸入風險,確保全州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近期疫情防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確保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一)所有入(返)迪人員按照“自愿、免費、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動”的原則,主動配合“落地檢”。近7天內有省外、省內邊境縣(市)和有本土疫情發生地區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員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實行“3天2檢”,即在機場、客運站、疫情防控安全監測服務點和免費核酸檢測點進行落地檢后,間隔24小時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二)乘坐飛機、跨省長途客運汽車等交通工具進入迪慶需持有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景點(景區)、入住賓館、酒店、客棧、民宿的入(返)迪人員需要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所有離迪人員(含州內居民)須持有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倡導就地過節,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風險和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地區,盡量減少跨州市出行;確需外出的,須提前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報備,返迪時要主動報告,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二、分類管控風險人員 (一)對7天內有貴州省旅居史入(返)迪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 (二)對7天內有西藏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員(含在西藏進行集中隔離或在方艙醫院、定點救治醫院治愈出院的新冠患者),開展7天閉環健康監測。 (三)對有四川省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員采取分類管控措施。對7天內有除甘孜州以外其他四川省各州市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員,實行“3+4”防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離、4天居家健康監測);對7天內有甘孜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員,實行3天集中隔離。 (四)對7天內有海南、新疆、青海、廣東等其他省份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風險等級進行管控。 (五)人員管控期間核酸檢測頻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執行,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三、強化風險職業人群核酸檢測。嚴格落實43類重點人群核酸檢測要求,適當加密快遞外賣、酒店服務、裝修裝卸服務、交通運輸服務、商場(超市)、農(集)貿市場、密閉場所等重點場所從業人員核酸檢測頻次。 四、減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動。堅持“誰舉辦,誰負責”“非必要不舉辦,能線上的不線下”原則,近期不安排大型會議、培訓、會展、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各級指揮部要嚴格落實四方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從嚴審批,壓實舉辦單位責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盡量縮小規模,落實防控措施,參加活動人員需掃碼登記、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五、持續做好個人防護。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勤洗手、常通風、戴口罩、一米線、少聚集、文明用餐等防疫行為準則。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及時前往就近發熱門診規范就診,途中做好個人防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涉及國慶假期前后政策,州疫情防控指揮部將根據上級要求及疫情形勢,及時動態調整防控措施。
迪慶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