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努力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殷殷囑托,以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來定位自己的職責,以“排頭兵”來要求自己的工作,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全國前列。在云南,處處好山、好水、好空氣、好生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守護綠水青山、鑄就金山銀山已經成為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各族干部群眾的共識和共為。 在中共云南省委近期召開的“云南這十年”系列新聞發布會上,云南省人大常委會、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生態環境廳、省司法廳等單位負責人紛紛出席,介紹各自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采取積極有效措施,用法治力量守護綠水青山,助推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歷史性突破,全力筑牢國家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所取得的顯著成效。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立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省堅持把政府立法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全局中思考謀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著眼急需、突出重點,將保護生態環境和九大高原湖泊保護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關注,改革發展和社會實踐急需的法規規章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積極穩妥推進。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馬春文認為,十年來,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質量和效果不斷提升,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引領、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不斷凸顯。比如,制定出臺《云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促進條例》。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在全國率先出臺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國家公園管理條例,以及制修訂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條例,還有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濕地保護條例等。開創流域共治先河,與貴州、四川共同立法,采取“決定+條例”的模式,出臺的關于加強赤水河流域共同保護的決定和赤水河流域保護條例。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李志明介紹,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盯污染防治開展監督,連續4年審議省政府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以“聽取報告+評議+測評”方式,督促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2019年,圍繞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聽取和審議省政府專項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以法治的力量保衛藍天、碧水、凈土。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政紅介紹,十年來,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保護民族地區生態環境。指導和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普達措國家公園管理、獨龍江保護,修訂洱海保護管理、異龍湖保護管理等方面的單行條例。 云南省司法廳副廳長楊瑞碧表示,行政立法為云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一批在國內具有開創性、引領性、標志性意義的立法項目相繼出臺。比如,積極推動制定《云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促進條例》,實現了對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的全覆蓋,重點突出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的整體性和協調性,為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發揮了重要作用;推動制定《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作為全國首個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地方性法規,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對生物多樣性的概念進行了明確界定,依法有效解決云南生物多樣性保護面臨的生態系統結構破壞、物種瀕危和喪失程度加劇、遺傳資源流失嚴重、外來入侵物種威脅加大等難題。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云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商小云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省堅持科學立法,推進行政立法更好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更好滿足群眾對法治的新需求,在保障生態文明建設方面,始終堅持以最嚴密制度最嚴格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全省生態高顏值不斷刷新,生物多樣性保護走在全國前列。 不斷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法治基礎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督察專員曹永恒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生態環境部門建立完善制度,生物多樣性保護法治基礎不斷夯實。 完善法規政策。繼頒布《云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云南省珍貴樹種保護條例》《云南省濕地保護條例》后,修編《云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印發《云南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制定貫徹落實加強生態保護監管工作意見和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實施辦法。在全國率先頒布了《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還出臺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司法文件——《關于持續深化環境資源審判改革創新 不斷加強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的十六條措施》。同時,提出極小種群物種概念并開展極小種群物種拯救性保護工作,開展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并實現省域全覆蓋。 強化執法監管。開展《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實施“長江十年禁漁”,定期開展全流域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三線一單”),健全生態環境、林草、農業農村、公安、檢察、海關等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推動司法部門公開審理全國首例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案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破壞生物多樣性的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嚴打嚴防嚴管嚴控的高壓態勢。 持續堅持強化監督,推動責任落實。云南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落實機制,將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將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黨委、政府督查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推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實行終身追責。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等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十年來,云南持續加強珍稀瀕危特有物種保護。實施珍稀瀕危、極小種群和特有物種的拯救、保護、恢復工程,巧家五針松、華蓋木、云南梧桐、亞洲象、滇金絲猴、綠孔雀、大理弓魚等一大批瀕臨滅絕的物種重新獲得新生。曾經在滇池野外滅絕的滇池金線鲃人工繁育成功,重新引入滇池,種群數量不斷擴大,成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成功范例。 依法嚴打破壞生物多樣性犯罪行為 云南省公安廳環食藥偵總隊黨委書記張堯貴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公安環食藥偵部門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在依法嚴厲打擊涉林犯罪同時,大力推進河湖警長制持續強化綠美河湖保護,為全省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 聚焦打擊涉林犯罪,守護綠水青山創造新成效。堅定護航生態文明先行示范,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先后組織開展“利劍、雷霆、春雷”等30余次專項行動,破獲刑事案件3.2萬起、查處行政案件20.65萬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24.13萬人,成功偵破了“1231”“1017”千年紅豆杉盜伐案等一大批在全國具有重大影響案件,各項工作戰果指標一直位居全國前列。 聚焦生態文明建設,保護綠美河湖展現新面貌。大力推進河湖警長制,全省建立河湖警長1683名,組織開展“長江禁漁”、嚴打破壞“九湖六水”等系列專項行動,持續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會同法檢機關和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等行政部門推進生態環境執法保護,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非法采礦等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助力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和以長江為重點的六大水系保護修復,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切實履行赤水河(云南段)省級河長聯系單位職責,強化服務、協調、督辦抓實保護治理工作,赤水河(云南段)魚的種類從2020年初的36種增加到42種,赤水河出境斷面水質穩定保持在Ⅱ類以上,確?!耙唤逅鲈颇稀薄?/span> 張堯貴介紹,一直以來,云南省公安機關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職能作用,深入組織開展“昆侖”等系列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物多樣性犯罪行為,為全省90%的重要生態系統、80%的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得到有效保護作出了積極貢獻。 他介紹說,云南省公安機關主要采取四項措施增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效。 一是強化專業隊伍建設。按照黨中央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以全省組建環食藥偵部門和森林公安管理體制調整為契機,將原來分散在不同警種的打擊生物多樣性犯罪等職責整合起來,加強打擊破壞生物多樣性犯罪警力配置和保障支撐。 二是強化行刑銜接工作。省公安廳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建立林草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完善野生動植物案件移送、聯合辦案、聯席會議、信息發布等制度和流程。 三是強化執法打擊整治。注重健全與有關行政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強化公安機關各警種協同作戰,并不斷加強區域警務協作和境外執法合作,緊盯破壞生態環境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犯罪行為,堅持整體作戰、全程打擊,先后偵破西雙版納“6·06”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系列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 四是強化社會協同共治。制定出臺《云南省公安機關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犯罪獎勵辦法》,鼓勵群眾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和法治宣傳教育,使生物多樣性保護形成共識共為。 多舉措打造“生態檢察”品牌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黃為華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檢察機關圍繞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探索構建懲治犯罪與修復生態、糾正違法與源頭治理、維護公益與促進發展相統一的生態環境檢察工作機制,牽頭建立長江上游六省(區、市)檢察機關生態保護跨區域協作機制,打造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生態檢察”品牌。 依法打擊破壞土地、林業、礦產等環境資源類犯罪,起訴21759人,健全完善對“補植復綠”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從寬處理機制。依法辦理涉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16514件,助力生物多樣性保護、“湖泊革命”和環保督察問題整改。昆明市東川區小江河沿岸尾礦污染環境案等一批案例入選全國典型案例,普洱市檢察機關“綠色檢察”品牌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優秀文化品牌。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施建邦介紹,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改革舉措自2015年試點、2017年全面推開以來,云南省檢察機關有17件生態環境類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作為典型案例發布,安寧市檢察院辦理的溫泉地下水資源保護公益訴訟系列案入選“十大精品案件”。在推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保護實踐中,全省檢察機關立足云南位處長江上游、生態保護任務艱巨責任重大等實際,下功夫著力抓實了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主動融入大局,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圍繞長江大保護、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時組織開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和九大高原湖泊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等專項監督行動,堅持懲治犯罪與修復生態、糾正違法與源頭治理、維護公益與促進發展相統一,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等多種監督方式,推動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非法占用河道湖岸、非法排污及黑臭水體等突出問題的整改解決,其中,麗江市檢察機關辦理的金沙江流域非法網箱養殖系列案件等3個案件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服務和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保障生物生態安全。結合全省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實際,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部署開展生物多樣性檢察保護專項監督行動,立辦涉滇金絲猴、長臂猿、紅豆杉、野生蘭花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益訴訟案件900余件。省檢察院與林草等部門深入哀牢山、高黎貢山等國家自然保護區實地調研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發布生物多樣性“倡議書”。制作并展播《生物多樣性保護 檢察官在行動》宣傳片(冊),營造人人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良好氛圍。 加強協同,凝聚生態環境保護合力。落實全面推行“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工作要求,加強與生態環境、林草、自然資源等部門常態化協作配合,推送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公益訴訟與生態損害賠償銜接機制。圍繞生態環境跨區域司法保護的重點,推動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區、市)檢察機關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跨區域協作機制,與藏川青甘新等檢察機關共建青藏高原及周邊區域生態檢察司法保護跨區域協作機制,加強瀘沽湖、赤水河等跨省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的省際檢察務實協作,提升上下游、左右岸全流域、跨區劃聯動協作保護的質效。 持續完善環資案件審判組織體系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一級高級法官向凱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著力從四個方面切實加大環境資源保護力度。 審理一批標志性案件,審判職能作用充分彰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60042件,審結58773件。審理了曲靖鉻渣土壤污染、陽宗海水體污染等環境公益訴訟案件,服務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審理了洱海、瀘沽湖、撫仙湖等湖泊治理行政案件,助力九大高原湖泊環境整治;審理了非法狩獵、盜伐林木、非法捕撈長江魚苗等案件,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霸颇暇G孔雀”案是中國首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預防性公益訴訟案,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列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影響力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十大司法案例之首,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例,并作為中國司法領域唯一案例入選COP15大會中國展區,在國際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領域產生了積極影響。 成立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審判組織體系持續完善。全省法院積極探索構建以流域、森林、濕地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制度,實行環境資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理模式,打破地方保護,統一裁判尺度。2021年9月,經最高法、云南省委編辦批復同意,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掛牌成立,這是全國第三家、西南地區首家集中管轄全省中院環資案件的法庭,標志著云南環境資源專門化審判邁上新臺階。今年1月1日,云南高院制定實施《關于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實施方案》,全省逐步形成以云南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昆明環境資源法庭、38家基層法院為主的“1+1+38”的環資案件審判組織體系。 健全制度保障機制,司法治理效果穩步提升。全省法院通過開展“補植復綠”“增殖放流”“護林護鳥”等修復方式,探索建立“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審判執行機制。如嘗試與政府聯合建立“環境公益修復基金賬戶”;探索建立“林長制+森林法官”執行機制;推廣種植“公益訴訟林”。同時,通過設立珠江源環境審判庭、普達措國家公園法庭、尋甸黑頸鶴保護工作站、景邁山古茶林法律服務點等特色基地;與貴州、重慶、四川等地法院建立長江上游以及赤水河、烏江、北盤江、金沙江流域司法協作機制,共筑江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屏障,擔負起“一江清水流出云南”的司法責任。2021年,云南法院判令補植復綠2071畝,補放魚苗111萬尾,收繳生態賠償金1743萬元。 加大司法宣傳交流,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獨具特色。2021年5月,云南高院成功承辦世界環境司法大會,云南法院制定實施的全國首個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見、織密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網絡的做法,得到與會各方的充分肯定。2021年亞洲象“北上南歸”引發國內外廣泛關注,普洱市思茅區法院設立全國首家“人象和諧法律服務點”,探索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與多元解紛的銜接機制,將亞洲象司法保護關口前移,得到最高法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此外,每年六五環境日,全省法院深入生態保護地、村居社區、廠礦企業等,以案釋法,就地化解環境糾紛,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天藍、地綠、水清的美好生活的向往。 來源:中國環境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