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父母能未經子女同意收取他人財物,強迫子女與他人結婚嗎?答:不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 問:可以在談婚論嫁時索要“天價彩禮”嗎?答:不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嫁索取財物。 (孫建華 整理) |
問:父母能未經子女同意收取他人財物,強迫子女與他人結婚嗎?答:不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 問:可以在談婚論嫁時索要“天價彩禮”嗎?答:不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嫁索取財物。 (孫建華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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