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的。需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孫建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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