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 抗旱預案應當包括預案的執行機構以及有關部門的職責、干旱災害預警、干旱等級劃分和按不同等級采取的應急措施、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干旱災害按照區域耕地和作物受旱的面積與程度以及因干旱導致飲水困難人口的數量,分為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特大干旱四級。 (未完待續)(來源:新華網) |
第二十八條 抗旱預案應當包括預案的執行機構以及有關部門的職責、干旱災害預警、干旱等級劃分和按不同等級采取的應急措施、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干旱災害按照區域耕地和作物受旱的面積與程度以及因干旱導致飲水困難人口的數量,分為輕度干旱、中度干旱、嚴重干旱、特大干旱四級。 (未完待續)(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