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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在緊急防汛期,為了防汛搶險需要,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因搶險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 前款所指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事后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未完待續) (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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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在緊急防汛期,為了防汛搶險需要,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因搶險需要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 前款所指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事后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未完待續)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