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精靈”滇金絲猴在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快樂撒歡兒,白馬雪山山谷下,珠巴洛河流水潺潺,經霞若、拖頂兩鄉匯入金沙江,兩岸郁郁蔥蔥,隨著水生態環境變好,村民吃上了“生態飯”,這是我州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的一個縮影,這背后,離不開州人大常委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各項工作的助推。 “以前,珠巴洛河是兩岸村民的‘垃圾場’,河里垃圾漂浮,岸上雜草叢生,如今,河暢了、水清了、景美了,沿線有十余家農家樂,村民的糧食產量和核桃產量逐年增長,腰包越來越鼓。”霞若鄉人大主席龍云英說。 近年來,州人大常委會牢牢抓好穩定、發展、生態和邊疆穩固“四件大事”,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理念,聚焦生態環保領域開展立法、監督等工作,廣泛凝聚社會各界力量,為迪慶書寫綠色發展篇章再添筆墨。 良法善治護航綠美迪慶 州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可操作的優勢,將一批涉及生態立州、綠美迪慶建設的立法項目列入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五年(2022年—2026年)立法規劃。通過立改廢釋,做好生態保護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已制定5個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條例,我國首部國家公園管理地方性單行條例《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普達措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條例》制定并實施,實現了大陸首例“一園一法”;《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白馬雪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修改)》促進保護區資源的保護管理和生態安全,為生態文明方面提供了法治保障;《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修訂)》突出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管理工作;《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條例》明確了草原的可持續發展,強化規范草原保護、建設、管理和合理利用的職能職責,包含“人、草、畜”的相互協調和“生活、生態、生產”的全面發展;《迪慶藏族自治州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明確全州古樹名木實行分級保護管理;推進《迪慶藏族自治州鄉村清潔條例》立法,做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地方立法工作,以法治力量守護綠水青山。 通過開展審議、調研、執法檢查、視察和代表建議督辦等各項工作,州人大常委會在迪慶生態文明建設方面主動作為。加強對全州公益訴訟工作的監督,建立“人大+檢察”聯動模式,在人大的監督支持下,近6年,全州各級檢察機關以盜伐濫伐林木、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非法采礦(沙石)、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為重點辦理環境保護案件,共受理審查起訴308件439人,共立辦案件164件,占公益訴訟案件總數的59.4%。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力度,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等開展調研,聽取和審議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開展滿意度測評并作出評議意見,提出有針對性、建設性的意見建議,有力推動了生態環境保護有關工作落實。開展河(湖)長制和林長制督察,上半年,反饋督察問題清單各9個,要求責任單位完成督察問題整改,督查工作得到州委主要領導的批示肯定。“回頭看”持續跟蹤問效,根據中央和省委生態環保督察組的督察反饋意見,現場查看落實情況并提出工作建議,督促州人民政府進行全面整改,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 “保護林下資源松茸”“人工種草修復生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解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州人大常委會加強有關生態環境方面建議的辦理力度、督辦工作,努力實現建議成果順利轉化。去年以來,督促職能部門辦理落實代表提出的有關我州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見建議54條,推進了全州生態文明建設步伐。同時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開展森林防滅火宣傳、防火督查工作和義務植樹造林,筑牢森林安全“防火墻”。廣泛動員人大代表和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河湖整治、護水治水行動,積極推進“河長清河”“清四亂”專項行動和愛國衛生運動,截至目前,組織人大代表和群眾清理河道面源垃圾260.52噸。 一個個條例彰顯了州人大常委會厚植迪慶“生態家底”的決心,一項項監督議題展現了人大干部守護“香格里拉”金字招牌的信心,一條條意見建議凝聚著全州人大代表愛綠護綠的用心,為高質量發展增綠,為保護生態環境增色,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監督和代表建議辦理,州人大常委會護航綠水青山一直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