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出席迪慶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代表分組審議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指出,2023年,州人大常委會共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及代表活動14次,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26項,制定和修訂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2件,備案審查規范性文件5件,作出決議決定6項,交辦代表議案建議108件……一組組數據、一件件實事,充分體現了州人大常委會一年來取得的成績。 成績顯著 催人奮進 “報告實事求是總結了過去一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2024年工作任務,目標明確,催人奮進。”黃新龍代表說。 建言獻策 履職擔當 “因地制宜,做好產業發展規劃,優化能源開發、做大做強旅游業、有效發展中藥材產業”“抓好地質災害防范預警和避險、治理工作”“加強基層人大代表履職能力的提升”“加強對婦女、兒童的法律保護”。廖文才、魯春梅、阿青瑪等代表就產業發展、地質災害預警防范、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及人大代表履職等提出意見建議。 “希望合理布局農村建設用地空間規劃,預留鄉村未來發展的土地空間。加大農村產業發展幫扶力度,從資金支持、人才培養、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不斷發力,夯實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基層代表余建平說。 何振宇代表建議,托巴水電站進入下閘蓄水階段,希望關注托巴水電站建設進度,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施工安全巡查和輿情監測工作,多部門聯動,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不辱使命擔重任,不負重托再出發。代表們在審議工作報告時紛紛表示,要結合迪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職責,開拓創新、踔厲奮發,書寫好為人民履職的新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