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印發關于做好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提名評選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提名評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黨中央決定,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之際,開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一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杰出貢獻的功勛模范人物。 《通知》明確了提名人選范圍和條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杰出貢獻的個人均可被提名,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共和國勛章”提名人選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勛,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杰出人士。“友誼勛章”提名人選應當是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促進中外交流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貢獻,對華長期友好,具有良好聲譽的外國人。國家榮譽稱號提名人選應當是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杰出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