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一位客人在賓館住宿時,不慎將手機遺落,隨后被賓館的保潔阿姨撿走。等客人找到手機時,發現手機已被格式化。近日,經過易門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民警1個小時的調解,成功化解了該起糾紛。 據易門警方介紹,當日16時許,該局巡特警大隊接易門110轉警稱,湯某報警稱他在易門縣龍泉中路一家賓館住宿時,將一部手機遺忘在賓館,隨后被賓館的保潔阿姨拿走,現雙方發生糾紛,要求出警處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只見一男一女正吵得不可開交。見狀,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經了解得知,爭吵雙方正是報警人湯某和賓館的保潔阿姨拔某。湯某到該賓館登記住宿后,便到賓館的地下臺球室打臺球,期間將自己一部價值2000余元的手機遺忘在了臺球室。次日上午,湯某發現手機遺失便前往賓館前臺調取監控視頻,發現手機被賓館保潔阿姨拔某撿走。臺球室負責人得知這一情況后要求拔某將手機歸還給湯某。下午,拔某將手機交還給湯某后,湯某發現自己的手機被格式化了,手機內存儲的買賣合同等重要信息及圖片都不見了,情緒激動之下與拔某爭吵起來。了解情況后,民警向拔某進行了普法教育,拔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隨后,湯某和拔某達成和解協議,拔某賠償湯某400元損失費。 【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三百一十五條規定,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條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百一十七條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記者 管繼方) (來源:《云南法制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