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切實維護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云南省司法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安心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開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安心行動”。 《通知》提出“安心行動”三個方面目標。一是部門合作聯系再加強,二是法律服務維權全覆蓋,三是維權法治意識再提升。各州(市)司法行政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將工作做在前,做到“源頭預防+精準援助+快速反應”。 《通知》強調“安心行動”要做到“四個100”。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民工欠薪案件、工傷案件法律援助受理率100%,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關系爭議案件、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案件響應率100%,對農民工及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勞動者就勞動關系、勞動報酬、社會保障等問題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率100%,全省每年開展農民工和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勞動者普法活動100場次以上。 《通知》明確 “安心行動”主要措施如下 ↓↓ 實體平臺全域覆蓋。將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農民工綠色通道”升級為“農民工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綠色通道”,在全省縣級以上的人社部門設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援助窗口(聯系點)”,提供法律咨詢、訴訟代理等“一站式”服務,實施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 線上平臺高效服務。在“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話務平臺設置“農民工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專用通道”,提供更專業、精準、優質的法律咨詢服務。升級公共法律服務網絡終端,提供“AI律師在線咨詢”“智能法律咨詢”“免費遠程咨詢真人律師”等服務。逐步開展公共法律服務與人社服務網絡信息化對接,及時響應勞動者維權需求。 對農民工及新就業形態人員等勞動者法律援助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做到應援盡援、應援優援。提供法律援助申請、受理“全省通辦”服務,健全異地協作機制。對訴訟時效即將屆滿等緊急情況,先行提供法律援助。跟進案件執行環節,通過申請先予執行、代擬申請強制執行書、代理申請支付令、協助調查財產情況等方式,做好案件后續工作,確保案結事了。對因工傷、交通事故等導致生活困難需要救助的勞動者,協助其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社會救助。 組建“安心行動”法律宣傳服務隊伍,開展法律宣傳及維權服務咨詢活動。對在勞動領域執法、仲裁及法律援助案件中發現的比較突出或集中的短板問題進行針對性法治宣傳,提升企業及勞動者法治意識。重點加強對人社部辦公廳關于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三指引一指南”的宣傳和解讀。開展法律咨詢和維權咨詢服務,對需要幫助的勞動者提供簽訂勞動合同、書面協議指導。各州(市)開展法治宣傳與服務每年不少于7場(次)。 《通知》要求,常態化開展2個“安心”專項服務行動。一是開展“安心法治體檢”行動。針對企業和平臺的勞動關系方面進行體檢,加強對企業用工指導,引導企業和平臺依法合規用工。二是開展“安心勞動保險保障”專項服務活動。以建筑工人和快遞配送員、外賣配送員、網約車(貨車)司機為重點,指導、幫助勞動者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勞動者相關權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開展好相關活動。要加強與人民法院、工會等部門的協作,取得相關部門支持,做好勞動者權益保障相關工作,提升勞動者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云南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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