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昌都地區民政系統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以完善社會居住體系建設為抓手、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為主線,強化措施、扎實推進,社會救助能力和規范化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優撫群體生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社會救助建設有序推進,以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應急救災等多項制度逐年完善提高。在城鄉低保工作機制上,昌都地區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審批程序,對應納入低保范圍的全部納入低保,不應享受低保的堅決取消低保資格,做到了城鄉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同時,按照動態管理原則,每季度對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實行“一戶一檔”,做到了低保數據底數清、情況明;在臨時救助制度建設上,昌都地區將城鄉低保邊緣困難群眾發生的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納入到臨時救助范圍中,實現了臨時救助的全覆蓋。 加大民政專項資金落實,“三個群體”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近兩年來,昌都地區累計落實城鎮低保資金2600余萬元,解決了全地區2524戶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落實農村低保資金超過1.4億元,解決了16234戶群眾的基本生活。從2011年至今,昌都地區重點對長期患病等特殊困難家庭以及重傷殘等特困群體實施救助,共計落實城鄉醫療救助資金1531萬元,受益人數達5345人次。 加強監督檢查,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得到有力支撐。昌都地區將民政資金的管理使用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通過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切實從源頭上糾正解決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同時,采取實地察看、走訪群眾等方式,加強對城鄉低保資金、農村五保戶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和災后重建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通過政務公開等形式接受群眾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