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一角。 通過近十年的生態公益林項目建設的推動,我州公益林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截至目前共發展公益林361.22萬畝。項目的實施,每年可獲得相應的森林資源管護資金,解決了長期困擾林業發展的森林管護資金得不到落實的老大難問題,林權所有者獲得了一定的生態補償,提高了全州各族群眾護林、愛林的積極性。 公益林是指為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滿足人類社會的生態、社會需求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體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會性產品或服務的森林、林木、林地。按事權等級劃分為國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其中包括省級、市級和縣級)。生態公益林具有凈化空氣、固氮釋氧、防風固沙、涵養水源等諸多生態功能,在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州從2004年開始建設公益林,界定了國家級、省級公益林,2005年按照國家政策正式啟動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結束了我州長期無償使用森林生態效益的歷史,開始進入有償使用森林生態效益的新階段。 2008年根據德宏經濟發展的需要及林業產業規劃,在2004年區劃界定的基礎上,我州再次進行了“兩類林”(公益林和商品林)比例調整,全州共區劃公益林面積357.12萬畝,按事權分為國家級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隨后我州公益林面積逐年增加,到2014年全州實施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面積達361.22萬畝,占林地總面積1238萬畝的29.18%,其中國家級公益林面積282.9萬畝、省級78.32萬畝,分別占全州公益林面積的78.3%、21.7%。項目涉及全州5個縣(市),40個鄉鎮,銅壁關自然保護區的3個管理所。 公益林建設項目實施以來,每年下達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1718.9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1264.39萬元、省級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454.57萬元。2013年,國家對國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堅持每年每畝5元不變;集體或者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調整為每年每畝15元。每年中央財政和省級下達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資)增長為2789.7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2035.96萬元,省級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753.78萬元。公益林補償機制調動了廣大公益林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積極性,保障林農的切身利益,鞏固了林業生態建設成果,促進了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發展,從根本上解決了林業發展的動力和機制問題。(云南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