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做客由FM100.8播出的春城熱線,為市民解答了一大批關于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復雜問題。同時透露,《昆明市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列入政府立法規劃,大家的不動產登記,今后更將有法可依。 熱點問答: 市民:離婚后房子判給我,但產權證是前夫的名字,沒有土地證,請問要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夫妻共有財產,應該根據協議或者判決進行變更。現在的政策是,可以憑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帶著產權證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如果沒有土地信息,可以辦理一本有房產信息、沒有土地信息的不動產證書;如果核實到土地信息是合法的,也會通過操作規范,將房產信息和土地信息都登記上去。 市民:老伴不在了,要變更權證名稱,怎么操作?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親屬間的協議或者公證,明確所有同一順位繼承人放棄,則可以登記變更給逝者的配偶。如果沒有達成放棄協議,所有同一順位繼承人就會變成房產共有人,各占多少比例,“放棄繼承”或者“成為共有人”的問題解決,有了書面依據才能受理登記。同時,現在不強制要求一定要有公證書,有合法的書面協議也可以受理。同時提醒,如果家庭情況比較復雜,比如同一順位繼承人中有人去世的,建議選擇做公證來辦理。(云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