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新修訂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將于下月起實施。 相比于2012版,新標準調整和修改內容超過150項,包括電動車窗得具備防夾功能、不能隨便懸掛與車輛品牌不符合的廠標、隨車得配備1件反光背心(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等。需要提醒車主們注意: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年檢除檢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將同時檢查反光背心,數量是1件。 目前我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已經為實施新標準做好了全面的準備工作,對于新車查驗定期檢驗采用新標準,老車檢審用老標準。 部分新變化 大客車疲勞駕駛 推廣應用車道保持輔助系統、自動緊急制動系統等主動安全新技術和新裝置。 大貨車超載超速 推廣應用空氣懸架,提出限制輪胎承載能力,明確三軸及以上貨車超速報警功能。 新能源汽車 要求電池起火后5分鐘內電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為乘員逃生、緊急救援留出黃金時間。 兒童安全 所有乘用車和專用校車在車輛鎖止情況下,喇叭要求正常可用。當兒童被遺忘在車內,可以通過按響喇叭來告知外界。 其他 皮卡車車身不再噴涂總質量、欄板高度等,不再粘貼反光標識。 車長大于等于6m的客車后部、總質量大于等于12000kg自卸貨車車身兩側,要按規定噴涂放大號等。 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裝備1件反光背心。 車長大于或等于6m的客車和總質量大于3500kg的貨車應裝備至少2個停車模(如三角墊木)。 旅居車應設電源總開關,并設置漏電保護設施。 新聞多一點 我省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300多萬輛 據介紹,近年來,我國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汽車產銷量每年超過2800萬輛,新注冊登記機動車超過2000萬輛,目前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3億多輛,我省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300多萬輛。(云南網 記者 呂世成) |